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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买房子聘物业协议猫腻多 留意七种霸王条款

发表于2012-05-23

“本广告一切图片、文字说明以合同为准。”“因设计调整、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未按期交房的,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。”“如果业主违反公约,物业公司有权强制整改,包括采取停水、停电、停气等强制措施。”……

对于买过、住过商品房的市民来说,在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,以及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中,这样的条款并不陌生。很多人认为,这些早已成为约定俗成的东西,但是,它们却真真切切地伤害了购房者的利益。

为此,记者采访了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为消费者挑拣出商品房买卖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予以剖析,并提出应对之策。

发表于2012-05-28
发表于2012-05-28
有用
发表于2012-05-28
以后注意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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